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湘长质监罚字2018第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
行政处罚内容 | 广州永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5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8条第二款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08 |
决定机关 |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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