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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环罚字【2018】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4
    决定机关 临汾市洪洞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