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安市监处字[2019]9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30 |
决定机关 | 安阳市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