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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贵市监执法处字〔2021〕1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最小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没收规格型号为﹝650×(430+180)×0.026﹞mm、﹝550×(360+140)×0.026﹞mm、﹝480×(300+120)×0.026﹞mm、﹝400×(250+120)×0.025﹞mm的塑料购物袋(留样品)各60个,价值合计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柒元贰角陆分(¥247.26),上缴国库;(四)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零伍拾贰元柒角肆分(¥13052.74),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元整(¥133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5
    决定机关 贵港市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