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爱乐宝贝(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977127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38003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41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北京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杨静与被告爱乐宝贝(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签订的《爱乐会员服务协议》; 二、被告爱乐宝贝(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杨静课时费10 330.43元,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被告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元,由原告杨静负担119元(已交纳),由被告爱乐宝贝(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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