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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埔处字〔2021〕第140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保护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严重”情形,建议对广东浩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从重处罚!责令改正,罚款7900-10000元建议对广东浩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