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鸿翔蓝孔雀高科技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20077****649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1847号 |
案号 | (2020)甘0271执279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甘肃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鸿翔蓝孔雀高科技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嘉峪关日报社广告费15600元,于2020年7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0年9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0年11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1年1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1年2月20日前给付1560元;于2021年3月20日前给付1560元;剩余1560元于2021年4月2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 二、若被告甘肃鸿翔蓝孔雀高科技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上述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嘉峪关日报社可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终结,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90元,减半收取计95元,由被告甘肃鸿翔蓝孔雀高科技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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