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嵊公(剡)行罚决字[2019]527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嵊州联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25日15时许,剡湖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某路528号一楼的嵊州联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梁子芳作为公司负责人一起陪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门户网站www.sz***r.cn.com未经公安备案,被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5
    决定机关 嵊州市公安局剡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