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冀市监唐处〔2020〕1302832000018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未依照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6 |
决定机关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贵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