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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卫公罚﹝202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1
    决定机关 沙坪坝区卫健委
    法定代表人 赵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