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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市监支罚字〔2021〕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作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6
    决定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林科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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