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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贺平 林罚书字[2020]第B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1、限贺州市全晟石材有限公司在1年内恢复林地原貌。2、并处擅自改变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万肆仟玖佰叁拾伍圆整(¥649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平桂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