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莆田市华伦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30072****489W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972民初15196号
    案号 (2019)粤1972执40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11
    发布日期 2019-06-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福建省莆田市华伦企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楚丰纺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1,25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51,256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东莞市楚丰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福建省莆田市华伦企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56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楚丰纺织有限公司承担68元,被告福建省莆田市华伦企业有限公司承担5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