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省金乡县荣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何静渊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73174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济民初字第244号民事调解书、(2015)济执字第462号执行裁定书、(2015)济执字第462号指定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2015)金执字第0124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9-22 |
发布日期 | 2016-04-1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乡县荣华达房地产开发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本金和利息600万元。 二、被告陈召亮在上述借款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53800元,减半收取26900元,保全费5000元,总计31900元,由两被告负担。 四、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0元,由两被告负担。 五、上述协议履行之后,当事人各方别无其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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