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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建罚字(2019)第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违法类
    行政处罚内容 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 ,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以2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4
    决定机关 沙区住建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