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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市监庐罚字﹝2021﹞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明码标价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56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2
    决定机关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