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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政罚〔2022〕0130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8日,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2年4月21日3时40分,巨化集团公司的浙H11010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杭州回衢州联州制冷装货途中涉嫌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其行为涉嫌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衢州建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8
    决定机关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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