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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政罚〔2022〕0129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21日18时30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衢州市巨化园区附近对浙H25241/浙H1650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月6日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工单、浙H25241无定位数据的电子数据、电子运单照片、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信息复印件、对齐逸君的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衢州建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8
    决定机关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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