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九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1258****78XL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12民初3853号
    案号 (2018)苏0312执33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04
    发布日期 2018-09-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九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泰丰温室大棚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850434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被告江苏九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