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盛百年陶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锐元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82356****17XG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604民初557号
    案号 (2017)粤0604执38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01
    发布日期 2017-09-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东盛百年陶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书军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从2015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盛百年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