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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00140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销毁过期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8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决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