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华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0073****397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民终774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198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21)皖0504民初2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安徽方塔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21)皖0504民初2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安徽华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安徽方塔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029216.7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0万元”为“安徽华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安徽方塔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029216.7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98889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7-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4936元,由安徽方塔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负担4584元,安徽华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35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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