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冶炼含砷物料协同处理与利用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2353686.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668136U 公开(公告)日 2022-01-28
申请公布号 CN215668136U 申请公布日 2022-01-28
分类号 C22B1/00(2006.01)I;C22B30/04(2006.01)I;C22B7/00(2006.01)I;C22B7/02(2006.01)I 分类 冶金;黑色或有色金属合金;合金或有色金属的处理;
发明人 张洪;文岳雄;段铭诚;李鹏;谢高理;刘新阳;吕黎明;王丽娟 申请(专利权)人 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宏德雨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捷
地址 661007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老厂镇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色冶炼含砷物料协同处理与利用设备,低温内筒中的硫化砷渣中的硫化砷生成固态金属硫化物和气态三氧化二砷。高温内筒中的冶炼烟尘或氧化金属矿粉中的固态三氧化二砷变为气态。低温内筒和高温内筒无限接近无氧气氛,将碳粉输入到高温内筒中。本实用新型的有色冶炼含砷物料协同处理与利用设备,将多种物料协同处理,脱砷固硫,反应物中的有价金属通过硫化方式,得以升值,且保留了其中的硫,有利于后续火法冶炼;相比流化床、鼓风炉、反射炉等传统炉型,其烟气气量极少,硫损失小,二次污染低;适应性强,可针对不同有色金属冶炼产物,调整相应工艺参数和物料添加比例,均有较好效果,工艺流程简单,可工业化大规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