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瓦市监(工商)处字〔2021〕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普兰店市正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瓦房店许屯大药房等24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并且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按规定申报企业信用年报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2 |
决定机关 |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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