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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丰处字〔2019〕第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法定代表人 罗志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