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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2021﹞13-2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1月3日,该厂区内有大约150平米(长15米,宽10米)的石粉堆堆放,苫盖不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2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