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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抚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责令该行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31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泽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