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磷石膏石灰综合稳定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811242739.8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40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8 |
申请公布号 | CN109440560A | 申请公布日 | 2019-03-08 |
分类号 | E01C3/04(2006.01)I; G01D21/02(2006.01)I | 分类 |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
发明人 | 赵林渭 | 申请(专利权)人 | 渭南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渭南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714000 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内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磷石膏石灰综合稳定土,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石灰10~20份、磷石膏5~30份、土450~485份,所述磷石膏可使用改性剂进行改性处理;根据实体工程试验段的压实度、平整度、弯沉值、强度均满足施工规范和设计使用要求,说明磷石膏石灰综合稳定土处治湿陷性黄土路基具有良好的路用性能;从技术、经济方面综合考虑,在满足路用要求的前提下,建议5%石灰土的替代方案配比为石灰:磷石膏:土=3:2:95,8%石灰土的替代方案配比为石灰:磷石膏:土=3:5:92,同时,对比采用5%、8%剂量石灰土的设计配合比,采用磷石膏石灰综合稳定土使工程造价较石灰稳定土工程造价降低约10%~15%,经济效益明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