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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罚决字[2020]第3308004120100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省中心通报,发现2020年6月13日至6月30日期间,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存在超速驾驶违法率高,占该企业车辆总数的42.86%。2020年7月9日,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工作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责令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改正后,该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仍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的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存在驾驶员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道路运输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0
    决定机关 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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