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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马环罚决字〔2017〕第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9.51万元的行政处罚(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线路送出工程总投资95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6
    决定机关 马村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