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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市监案字〔2019〕S2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1700包10克规格海苔粉,1940包20克规格海苔丝;3、没收10克海苔粉包材20000个,20克海苔丝包材2000个;4、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8
    决定机关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