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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新市监案字[2019]0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二、没收违法所得296561.0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3
    决定机关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