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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罚〔2021〕8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涉案特种设备(叉车)。二: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