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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市环罚字[2019]23号(柯)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19]23号(柯)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45法定代表人:蔡长福地址:钱清镇外商投资工业园区   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7
    决定机关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