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武环罚字[2019]0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负责运营的武清区南蔡村镇金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总排水口总磷浓度为0.47mg/L,超过了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规定的最高限值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10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9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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