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港政罚〔2020〕062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13日13时29分,宁波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波市清水浦海港工程码头检查时,发现该码头正使用下游端一台固定吊机为“浙定59367”轮卸载线材。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提供该台使用吊机的验收相关材料,该企业无法提供。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5
    决定机关 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