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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港政罚-BA〔2019〕3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海港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5月10日,宁波海港工程有限公司在宁波海港工程有限公司1#泊位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港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