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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城法罚字[2019]第110106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源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3月28日13时15分,当事人杭州源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江干区城星路地铁站B1出入口派发印刷品广告,现场有长20cm,宽7cm的小广告纸,内容为“颈肩腰不舒服,到脊立就对了”等字样。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在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3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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