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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兴东方汽车装备(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73448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0113民初8896号
    案号 (2017)京0113执832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2-06
    发布日期 2018-05-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兴东方汽车装备(北京)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丰强宏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五万三千八百零八元八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