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百顺松涛(天津)动力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绍荣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975146-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津仲调字第406号调解书 |
| 案号 | (2017)津0110执1605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仲裁委员会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7-04-14 |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天津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17年2月1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30160.78元。 二、本案仲裁费1417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本案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交,故被申请人将做负担的仲裁费于2017年2月1日之前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三、申请人与收到上述第一、二项款项后30日内将10228平方米的隔膜(规格60.5*0.015mm)、455千克的铜箔(规格8um*496mm(长春铜箔))、1711.3千克的铝箔(16um*500mm(广西南南))交付给被申请人。 四、被申请人于2017年4月1日前且收到上述第三项货物后,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44330.78元。 五、被申请人于2017年6月1日前且收到上述第三项货物后,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44330.78元。 六、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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