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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金处〔2020〕2820190146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在药品购销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30
    决定机关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郑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