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行悦(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1MA****WJ4R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293民初25号
    案号 (2019)辽0293执42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暂无
    立案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7-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大连网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行悦(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J-201612010的《酒店智联电视平台运营合作协议》; 二、被告行悦(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大连网动科技有限公司30,7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大连网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922.02元,公告费750元,共计10,672.02元,由被告行悦(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67.2元,原告大连网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604.82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行悦(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执行时一并给付)。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