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苏太)应急罚〔2021〕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8
    决定机关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