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总处字〔2019〕第32201913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9
    决定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