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玉)食药监食罚〔2017〕101001A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小米辣(盐水渍菜)”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0元(玖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0
    决定机关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