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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河西)应急罚[2020]3-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8
    决定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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