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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奎环罚字[2017] 第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设备跑冒滴漏,导致异味投诉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5
    决定机关 奎屯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