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天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0476****650Y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3民初5978号
    案号 (2021)黑7103执恢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6-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耀晖、哈尔滨天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苗兴元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 案件受理费11400元,由被告王耀晖、哈尔滨天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