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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舟地税稽罚〔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舟山市普陀区安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税务违法案
    行政处罚内容 舟山市普陀区安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我局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11月23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营业税及附加税 1、2013年度(1)你单位2013年度劳务派遣业务收入19411793.10元,支出1839952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5
    决定机关 市地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