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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城管罚【2021】00017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1日03时30分依法巡查至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永丰花园对面路段时,发现当事人佛山市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EU2633重型自卸货车运输,途经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永丰花园对面路段时,车厢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导致车厢内的外露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被处罚人佛山市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壹万柒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9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